众所周知,在电力紧缺的今天,如何实现照明节能已成为一个全民性课题。有数据显示,我国照明用电量约占全国总用电量的12%,超过了4000亿千瓦时,几乎相当于英国全国一年的用电量。城市照明耗电量巨大,特别是一些城市在景观照明中使用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虹灯,在道路照明中仍然使用低效的高压汞灯或未达标产品,这些无疑都造成了巨大的浪费。此外,不少大型公共建筑也已经成为耗能大户。中国工程院院院士江亿曾以北京为样本进行调查,发现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基本上为普通居民住宅的10~15倍,其中有20%以上的用电都是源于照明的“贡献”。因此,加强城市照明管理,对高耗能照明产品和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势在必行。
今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明确指出要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照明新技术、新产品,积极采用高效的光源和照明灯具、节能型的镇流器和控制电器以及先进的灯控方式,鼓励在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改造中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并提出可以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进行节能改造。6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景观照明范围和规模。通知要求全部淘汰城市道路照明使用的白炽灯、高压汞灯、能效指标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等光源产品和镇流器产品。同时,再次强调要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选择合适的区域、路段对城市照明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合同能源管理试点。这些政策的发布,为实现城市照明节能提出了要求,也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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